1、整體轉讓。
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在省內轉讓,即把公司整體全部轉讓給對方,那么對于受讓方來說,考慮的事項則更多。首先需要調查債權債務情況、證書有效期情況以及人員配備情況,沒有問題再進行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許證書等變更,并完成交接。這種方式有個弊端,就是轉讓方的民間債務無法查詢,這是受讓方需要注意的問題。
2、資質分離。
若要進行資質分離,可成立一個子公司(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子公司是否為新成立的或者是老公司),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只轉讓部分資質的企業。資質分離以后,就可以將要轉讓的資質平移到新的公司,這樣也可以避免出現債權債務問題。
3、股權收購。
這種更為簡單一些,直接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權,成了該公司的股東,這樣也算擁有了資質證書。需要事先進行談判,并形成股東會議紀要,修改公司章程,最后進行工商變更即可。
據建筑業人士所知,資質轉讓是一種比資質更快獲得資格的另一種方式。近年來,資質轉讓在建筑市場上越來越普遍,但在資質轉讓中仍然存在一些風險。企業應預先避免風險,以避免損失。
資質辦理的誤區
1、不清楚資質主管部門
這是很多企業新辦資質時的常見問題,不清楚資質主管部門,也不知道該去哪里申請。根據規定,有些資質可以在市級主管部門申請,有些則歸屬省廳管轄,還有一些是住建部直接管理,企業辦理前要先向相關部門詢問清楚,以免白白浪費時間。
2、專業技術人員要求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主要在于職稱證明、社保證明以及相關工程業績。事實上,技術負責人或建造師的工程業績證明往往是辦資質"難題",需要時刻留意項目經理是否超二級注冊建造師范圍執業、是否一人在兩個以上項目任職、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發證日期是否晚于合同簽訂時期等。也就是說,對于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時刻留意其職稱、技能經驗以及業績證明等,以免影響資質辦理。
3、公司凈資產要求在辦理資質時,相關主管部門都會對公司凈資產進行審查,如辦理建筑工程三級資質就要求公司凈資產在800萬元以上。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注冊資本或出具資產審查報告的方式來輔助證明公司凈資產達標。
4 、申請材料不規范
準備好辦理資質需要的人員、業績和設備等,接著就該提交申請材料了。需要注意的是,申報材料的格式也有要求,不能隨意填寫。主管部門網站上都有模板,企業要按要求填寫提交,否則就是做無用功。
5、公司工程業績
工程業績代表著公司順利完結的工程項目,在辦理建筑資質時缺一不可。因此,企業必須注意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備案表、設計圖紙以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等必須工程名稱一致、群體工程或配套工程不能作為工程項目。除此以外,像施工圖出圖日期與合同簽訂時間矛盾、未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等,都不能成為有效工程業績作為審批。
除此之外,建筑資質轉讓過程中還應避免以下情況:
1、避免簽署內容不明的轉讓合同。
建筑資質轉讓涉及金額大,手續相對復雜。因此,有必要澄清資質轉讓協議中的各種事項,如轉讓費的支付方式和轉讓手續等。轉讓協議的內容一旦出現,雙方就容易產生分歧,產生各種糾紛和矛盾。
2、避免忽視地方戰略的盲目轉移。
建筑資質轉讓,特別是跨地區轉讓,對于理解公司的區位政策尤為重要,因為許多地區由于稅收、經濟等原因,都會限制資質轉讓。如果企業不了解這些情況,盲目簽訂資質轉讓協議,甚至已經獲取到資質的話,那也是浪費成本和時間。
3、避免未能明確調查出讓人的情況。
如果不是由于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企業是不會轉讓建筑資質的。因此,受讓方須調查出讓方的具體情況,查明另一方是否因巨額債務、稅收、工程質量等問題所致。這樣才能避免給公司帶來損失,而且可能導致企業陷入糾紛和麻煩,而不是盲目獲取有問題的公司資質。
除此以外,在辦理某些建筑資質時,企業需要提供反映相關設備的有效證明材料,如性能指標證明、購置發票等。只有當企業在辦理建筑資質時,都能提前了解資產、專業技術人員、工程業績以及技術裝備方面的標準與要求,相信都能順利通過審批。企業都要提前了解相關政策才行,當然也可以與專業的資質咨詢服務機構合作,更省時省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