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7、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
2、提交的資料
3、到建筑工程管理科辦理
4、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