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或巖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主持完成過2項相應專業工程業績。
2.企業具有結構、巖土、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主持完成過2項相應專業工程業績。
2.企業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械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主持完成過2項相應專業工程業績。
2.企業具有電氣、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且專業齊全。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防雷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主持完成過2項相應專業工程業績。
2.企業具有防雷專業高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防雷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4人。
防雷及相關專業包括:防雷、土木工程、工民建、結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電氣、電子、機電工程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