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言之,稅收就是民眾雇"管家"來管理全民事務所需要支出的開銷。共同生活在一個國度(社會)里的人們需要一個"管家",即由代表國家行使各項職能的政府機關來處理公共事務。大至國家教科文衛、國防建設等的各項事務開支,小至修路架橋,甚至每家每戶的防火防盜,都需要"管家"來統一處理。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各管各家的效率低下,二是可以集中力量辦些大事。"管家"處理這些公共事務,當然需要財政支持,而我國財政收入的86%(2012年數據)以上來自稅收。
其實,稅收并不僅僅是為民保障公共事務的支出,更是調整收入分配、保障公平的制度設計。不同收入者繳納額不一,看似不公平,實則是為了追求真正的實質公平。作為高收入、高消費者,他們手中不僅有大量可供支配的金錢,而且還掌握著豐富的社會資源,而低收入者的收入也許只夠一家人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需求,社會資源也遠不如高收入者豐富,此時若實行統一的標準來征稅,必然導致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結果,根本不可能實現公平這一理想狀態。而對高收入者、高消費者征更高額度的稅,恰恰是為了實現公平
具體到個人,納稅又有哪些好處呢?
第一,直接享受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家有兒女初長成,我們的子女將享受免費的九年制義務教育;我們出行在外,經過高速公路、火車軌道橋梁,只需支付相對廉價的公共交通票價,就可以抵達目的地,這都是國家財政出資,組織人力物力維護而成的……此時此刻,或許我們正開著空調,坐在自家陽臺上,聽著輕緩的音樂,悠閑地喝著下午茶,而我們的"管家"正在四處忙碌,他們組織的人員或在站崗安疆、巡邏看守、前線搶險,或在醫院、學校、政府提供各類基礎的公共服務……這些不僅守衛了這片疆土的安寧幸福,也成就了成千上萬個你我的安寧生活。
第二,借助繳稅之力,實現你的社會價值。高收入者要比低收入者繳納更多的稅收,奢侈品消費者還需要繳納更大比重的稅收,稅收制度設計的本身已經體現了公平的價值理念。國家利用財政對弱者進行扶助,恤貧養孤,助殘養老,體現出人道關懷。作為一個納稅人,你借助繳稅之力,已經實現了追求公平和人道慈善的價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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