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數量要求 | 介質要求 |
表格及 樣表下載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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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申請單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完成網上填報后,從系統導出認定申請書。 |
二 | 企業依法成立的注冊登記證件 | 政府部門核發來源說明> | 必要 | 復印件1份 | 結果文書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三 | 知識產權、科研項目立項材料、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材料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復印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四 |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 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復印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五 |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材料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復印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六 |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材料 | 中介機構或法定機構產生來源說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結果文書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七 |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 中介機構或法定機構產生來源說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八 |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 政府部門核發來源說明> | 必要 | 復印件1份 | 結果文書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 |
申請材料總要求 |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
北京市申辦高新技術企業流程
辦理環節 | 辦理步驟 | 辦理時限 | 辦理人員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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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 | ||||||
受理 | 1個工作日 | 部門人員 | 申報企業需于申報當年所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時間范圍內依據通知規定向受理機構遞交認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符合條件的由各區科委/園區管委會審核材料,不符合條件的進行補正或告知不予受理 | ||
審查與決定 | ||||||
決定 | 120個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門負責人 | 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及申報通知具體要求。 | 科技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站公示備案名單 | ||
頒證與送達 | ||||||
發證 | 1個工作日 | 綜窗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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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