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導致建造師注冊證書丟了該怎么?千萬不要慌張,建造師證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
注冊建造師因遺失、污損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需要補辦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證明,向原注冊機關申請補辦。原注冊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建造師證書補辦流程如下:
(一)掛失。
建造師證書掛失流程:
受理、初審:主體是區(縣)住建委。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報紙遺失聲明原件及復印件。
初審標準:
1.提交網上信息;
2.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復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初審時限:
5個工作日。
(二)復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窗口。
復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及復印件。
復審標準:
1.查看復審材料是否齊全;
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查看區(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
4.查看申請表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完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 制證制章
復審合格后,申請材料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注冊中心匯總,并將遺失補辦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若印章丟失則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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