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建筑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馮遠
在馮遠看來,建筑設計是創新創意創造價值的行為,價值的載體是"服務",其收費標準理應由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制訂。自新中國成立以來,設計收費經歷了從國家定價過渡到國家指導價,直到如今完全由市場決定的過程。2002年,國家價格部門頒布《工程設計收費標準》(以下簡稱"02標準")。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取消了02標準,把收費標準交由市場調節。長期以來設計收費普遍不高,已影響到建筑行業的設計進步和健康發展。
具體來說,目前建筑設計收費存在問題如下:
設計收費標準沒有跟隨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步提高。從2002年至今,中國城鎮化水平迅速提升,國力顯著增強,GDP從2002年的12.2萬億,增長到2020年的101.6萬億,漲幅巨大。CPI、通貨膨脹也在不斷上漲,勞動力成本和原材料價格也都在上漲。反觀建筑設計收費,雖然02標準被廢止,但至今仍被作為大多數工程設計收費的參考依據,尤其是國有投資項目唯一經得起審計的依據,造成設計費率近20年來基本沒有增長,與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脫節嚴重。
設計內容與收費不對稱。近20年來,建筑設計方面的新政策、新法規不斷出臺和升級,設計內容不斷增多,設計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前期策劃乃至后期運營咨詢,都涵蓋其中。由于缺乏國家收費標準,BIM、工業化、海綿城市、綠建等新增內容及抗震超限和消防等各類專項設計工作都找不到收費依據,造成了為提升高品質設計成果而完成的大量設計內容得不到相應的收費。
設計責任與收費不對等。設計責任是由承接任務的企業和執業個人承擔的,這個責任是終身的。特別是在建筑師負責制下,設計責任和非傳統圖紙性工作大量增加,造成責權利的嚴重不匹配,收費標準無法支撐這項服務,報酬沒有體現與服務相對應的增長。
馮遠認為,現階段,設計收費標準不明、價格偏低、涵蓋不全,容易造成以下問題:
設計質量下降。在低廉的"市場價"壓迫下,建筑設計只能通過量來求得利潤。增多的設計量、較少的設計時間以及市場低費率,容易留給社會劣質產品。更有甚者,為獲取利潤,存在不惜打標準擦邊球,嘗試觸碰安全底線的情況,容易留下安全隱患甚至釀成重大事故。
削弱整體競爭力。不變甚至下降的建筑設計收費顯然已經造成建筑設計人才得到的回報落后于行業其他版塊,設計企業普遍在高校招聘優秀應屆生的難度增大,設計人員疲勞作戰、人才流失嚴重,企業看不到研究技術與發明創新帶來的積極結果,很難用更多的資金去投入研發,以及有效開展深入的建筑創作,長此以往整個建筑設計人才隊伍質量和技術積淀將難以保持甚至下降,國際競爭能力難以提高。
引發惡性競爭。建筑設計成果不同于一般商品,定制化程度非常高,尤其是公共建筑,基本每個項目都是定制化的結果,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在行業收費標準不明、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容易造成低價中標,破壞行業的整體利益。
為充分保障建筑工程設計市場的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培養高質量設計人才,提升中國設計企業競爭實力,為我國建筑設計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保障,馮遠具體建議:
盡快制定和出臺新版建筑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建筑設計屬于知識密集的服務行業,需要有一個符合行業發展水平和時代要求的價格標準,但現階段建筑設計收費大多還是參照02標準,這是二十年前的標準,費率和涵蓋內容都需要改進,因此應盡快重新制定收費標準,并形成定期修訂機制,以保障和促進建筑設計行業的健康發展。
開展建筑工程服務內容以及費率標準的研究。明確建筑工程服務的業務分類、細化范圍,并據此制定費率標準。一是對工程項目的策劃、可研、環評、選址、規劃、設計、專項咨詢、監理、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以及涵蓋跨階段的管理協調,都需要明確收費標準;二是細化設計內容,應涵蓋如BIM、工業化、海綿城市、綠建及抗震超限和消防等各類近年來新增設計內容,同時,收費標準中還應考慮深化設計及由業主原因造成的多重返工等工作量;三是考慮設計的工程項目類型和復雜程度,如建筑物高度、跨度、地震烈度,新技術運用等要素,使設計工作的價值得到有效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