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河北住建網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通知,建立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準確掌握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經營情況,提升房地產市場監管水平。
通知要求,以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單位,報送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完成和企業資金到位情況,主要包括:計劃總投資、完成投資、建筑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實際到位資金等13部分內容。數據填報采取月報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每月26日,填報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期間完成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和資金到位額。
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注冊在本行政區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每月投資經營情況填報指定表單,并對本行政區內企業填報數據進行審核,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企業進行調整,經審核無誤后,上報至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對縣(市、區)上報數據進行審核,于每月月末前通過全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息報送系統上報省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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