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打響"收官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地方所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全面推進,2021年年底將完成收尾工作。
這是從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召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地方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推進會上了解到的信息。
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在此次會議上表示,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必然要求,對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等具有重大意義。
他強調說,公司制改革不是簡單的翻牌,而是要實現打造獨立的市場主體、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的目標。他表示,要把握工作重點,統籌推動改革,做到因企制宜分類推進;要著力轉換體制機制,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加強黨的領導。
國企公司制改革,主要是指將傳統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的公司制企業。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積極推動中央企業于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革,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約96%也完成了改革任務。2020年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明確提出,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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