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戶口,無社保、納稅記錄,在限購城市能買房嗎?
近年來,不少樓盤和中介為招攬客戶從中打擦邊球牟利,通過各種合作的小公司聲稱可以辦理個稅證明、代繳社保,甚至是人才引進或積分落戶,來代辦購房資格,表明其存在進行這些違規操作的渠道。
此前澎湃新聞報道,天津東麗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經審理查明,購房人趙某等三人因房屋限購政策出臺而不具備購房資格。后被告陳某欲為趙某等人辦理購買房屋資格。最終,四名被告人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到八個月,并處罰金。
此類案例并非個例,在限購政策逐漸收緊的城市之中,不少投機之人"鋌而走險",抓住隱藏在樓市背后的購房"潛規則"漏洞,從中牟利。
對代辦購房資格的此類情況,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佳紅律師表示,開發商或者中介"替"無資質購房者取得資質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的限購政策,嚴重擾亂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一些地方政府規定,采取虛假方式獲取購房資格的,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而對于政府職能部門的人員參與的,一律由紀檢部門處理。
她提示購房者,如果通過開發商或中介機構的幫助獲取了購房資格,在后續的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在法律責任的界定上,雙方都有責任。若購房人沒有足夠的客觀證據證明其工作人員做了承諾,一旦發生這樣的情形,也可能最終認定是購房人欺騙開發商,那么最終的所有責任都得購房人自己全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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