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河北省將開展河北省龍頭和優勢施工企業認定工作,這在河北省尚屬首次。
按照要求,河北省龍頭和優勢施工企業應為在河北省注冊、依法取得建筑業資質的獨立法人的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
龍頭和優勢施工企業的認定由各市負責推薦,開拓省外市場較好、省外產值占比較高的外向型企業由河北省出省建筑隊伍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推薦。
龍頭施工企業在總承包企業中推薦,優勢施工企業分別在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中推薦。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對各市、河北省出省建筑隊伍管理服務中心推薦的企業進行綜合認定,確定我省龍頭和優勢施工企業名單后向社會公布。
參與認定的龍頭施工企業上一年度承攬業務合同額應在100億元以上,主要經濟指標、社會效益在全省同類企業中居領先地位。優勢施工企業上一年度總承包企業承攬業務合同額應在10億元以上,專業承包企業承攬業務合同額應在5億元以上,勞務企業承攬業務合同額應在3億元以上,主要經濟指標、社會效益在全省同類企業中排名靠前;外向型企業上一年度承攬業務合同額應在1億元以上,且省外完成業務合同額占企業總產值的70%以上。
河北省龍頭和優勢施工企業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2021年度有效期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