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燕趙都市報
5月15日,河北省住建廳發布《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統一技術措施》,對推廣使用的外墻保溫技術、保溫產品及限制使用的外墻保溫技術和產品進行了明確。統一技術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在推廣使用的外墻保溫技術方面,主要推廣使用現澆混凝土內置保溫體系、鋼絲網架復合板噴涂砂漿外墻保溫體系、大模內置現澆混凝土復合保溫板體系、大模內置現澆混凝土保溫板體系四項技術,并對其技術特點、技術措施、執行標準、適用范圍和依據作出明確要求。
在推廣使用的保溫產品方面,主要推廣使用A2級和B1級保溫材料,并對其技術特點、技術要求、執行標準及適用范圍作出明確要求。
在限制使用的外墻保溫技術和產品方面,施工現場采用膠結劑或錨栓以及兩種方式組合的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砌體結構除外),可在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砌體結構工程和既有建筑、老舊小區改造工程使用。燃燒性能為B2級材料和再生料生產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墻外側作為主體保溫系統設計使用。再生料生產的絕熱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可在屋面和地面工程使用。
根據要求,2021年7月1日前,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應按此次規定嚴格執行;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未執行此次規定的,要壓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加強建筑物外墻外保溫工程的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和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解決,落實建筑物內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確保工程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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