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地區將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該決定來自5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修訂后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秾嵤┺k法》提出了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3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等新增多項去產能要求。
本次《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增加鋼鐵產能總量。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
在區域置換比例上,《實施辦法》明確,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置換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于1.25:1。為鼓勵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完成實質性兼并重組(實現實際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隸屬關系、股權關系、章程等工商變更)后取得的合規產能用于項目建設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置換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區的置換可以不低于1.1:1。
杜絕"批建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了確保產能置換不新增鋼鐵產能,《實施辦法》繼續堅持"建設項目投產前出讓方須拆除用于置換的退出設備,并使其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同時,對于"一爐多分"的情況,明確建設項目投產時間以第一個建成投產項目的時間為準,對應設備必須按要求拆除到位。
為有效避免"批建不符",特別是"批小建大"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辦法》還提出,在建項目投產前,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核實建設項目的設備型號、數量、產能等信息,與已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一致性。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委托具有冶金專業甲級資信等級的工程咨詢單位進行評估。對于批建不符擴大產能的行為,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未到位之前,建設項目不得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