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發改委、市規自委、市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改建工作總體要求、改建標準和改建程序等。通知提出,鼓勵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項目業態混合兼容,同一項目內可兼容多種功能,租賃住房、研發、辦公、商業等用途可混合利用,促進產業融合和新業態發展。
通知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
一是堅持"以區為主、市級統籌"工作原則,各區政府應建立完善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會商推進相關工作。
二是鼓勵宿舍型租賃住房改建項目業態混合兼容,同一項目內可兼容多種功能,租賃住房、研發、辦公、商業等用途可混合利用,促進產業融合和新業態發展。
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將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賃住房工程納入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范圍,并且要求各區加強運營監管,對于違規違法行為給予處置。
四是提出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改建項目可申請使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水電氣熱執行民用價格。
五是繼續強調面向周邊單位員工或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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