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河北住建廳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有關要求,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證照分離"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建筑業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4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取消后監管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審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按照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開展業務,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及證明。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與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名錄,做好在冀企業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長效機制,加強信用管理,實行動態監管,提高企業誠信意識。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社會信用檔案,依法實施失信懲戒。探索建立企業信用與執業人員信用掛鉤機制,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落實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終身責任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勞務資質備案制度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企業提交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聯系方式、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身份信息及職稱、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信息材料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并核發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企業取得資質證書后,即可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通知》強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企業資質標準出臺前,在我省已經取得的施工勞務資質繼續有效;省外已辦理入冀承攬勞務作業的企業,可繼續在我省承攬勞務作業。
規范部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資質審批流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企業資質標準出臺前,在我省已取得的建筑業企業施工總承包三級和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繼續有效。
保留的預拌混凝土、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資質認定,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申報的,仍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執行。
《通知》指出,行政審批部門應最大限度精簡申報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辦理許可應滿足的許可條件,申請人承諾已經具備許可條件的,根據申請人承諾和在線核查結果(限具備條件的)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申報企業可登錄河北省政務服務網或當地政務服務網,按相關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按照企業申請,審批機關受理、審批、公告的流程頒發資質證書。企業取得相關資質后,各市應核查企業申報工程業績等是否真實有效。發現企業承諾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優化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服務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全面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身份認證、數據共享、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基礎支撐,按照"一網通辦"要求辦理資質核定工作,最大限度精簡申報材料。對能夠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核驗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審批改為備案和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企業資質事中事后監管,依據職責分工健全審管銜接機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及時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公開行政審批以及事中事后監管信息,鼓勵社會監督,依法將違法失信主體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或"嚴重失信名單",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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