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車占道、公共場所晾曬、窨井蓋缺失……針對一系列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市容市貌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城市市容市貌干凈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提供標尺和依據。
該標準分為六章,對城市市容市貌在干凈、整潔、有序、安全等四個方面的標準做了具體規定,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構)筑物、公共服務設施、戶外廣告與招牌、公共場所、城市綠化和城市水域、施工工地等的容貌應符合標準要求。
截至"十三五"期末,中國城市數量達到684個,城市建成區面積達6.03萬平方公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標準重點關注了城市市容市貌的"臟、亂、差"和設施安全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具體問題,針對性強,能廣泛應用于市容環境專項檢查、第三方評價和群眾滿意度評價等方面,便于群眾和社會監督,可以直接用來對各城市進行比較、評價。
標準要求,城市道路、臨街建筑、公共場所內無晾曬衣物及吊掛雜物。管線、窨井蓋、給排水、電力等設施完好,防觸電、防跌落、防碰撞等警示標識齊全。人員密集的室外公共場所實行人員數量監控,疏散通道暢通。戶外廣告和招牌牢固可靠,應采取抗風壓、防墜落、防雷擊等安全措施。
標準還要求,機動車、非機動車應有序規范停放,不占用綠化帶,機動車無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機動車停放不影響行人通行。廢棄車、"僵尸"車得到及時清理。城市道路、建(構)筑物、公共場所、水域、綠地等無違法搭建。
標準要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城市綜合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實施動態監測、統籌調度、及時處理和考核評價;落實門前責任制,臨街單位、門店、住戶按規定做好責任區環境衛生、綠化、秩序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