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北京日報
由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組織制定的兩項北京市地方標準《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規范》《政務服務事項規范》征求意見稿日前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5月6日前市民可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規范》著眼于完善政務服務中心服務和管理,細化了政務服務中心各類建設要求,尤其進一步規范"一窗式服務""最多簽兩次""政務服務’好差評’"等制度。
征求意見稿提到,政務服務中心均應設置綜合窗口,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提供政務服務。
具備條件的政務服務中心可設置 24 小時自助服務區。
如果老、弱、孕、殘、病等群體需要辦理,或者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地區需要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中心可按照服務對象需求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企業群眾辦事經常遇到一次材料帶不齊的情況。征求意見稿提到,需補充提供申請材料的,政務中心應出具補齊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內容和期限,不應以口頭告知為依據,不應超出辦事指南規定的要求; 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應先予受理,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更正的內容和期限。已受理事項,經辦人、首席代表應"最多簽兩次"辦結。
為了更好地接受服務對象監督,政務中心除了建立"表揚臺""曝光臺",還應當安排政務服務體驗員體驗監督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和服務等情況。具體來說,年度辦件量較大的高頻事項,應安排全面體驗;事項調整、流程優化、問題突出、投訴集中等情況,應安排即時體驗;重大改革決策部署實施,應安排跟蹤體驗;服務對象辦事中反映突出的問題和矛盾,應安排定向體驗。如果政務中心接到服務對象投訴時,應第一時間安排專人回訪核實,并按照"接訴即辦"規定和時限要求辦結反饋。
《政務服務事項規范》則從前端事項管理角度對政務服務事項編碼、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及實施清單信息要素等具體內容給出了詳細具體的要求,為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科學高效管理提供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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