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增速提效的實施意見》,明確總體目標,以實現工程建設項目極簡申報、極效審批、極速落地為目標,在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增速提效的基礎上,聚焦主導產業和重點區域,對項目審批的關鍵環節探索制度創新,健全項目前期統籌推進機制,簡化整合項目報建手續,精簡優化審批程序、審批事項、申報材料,落實"一站式"集中并聯辦理審批服務要求,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升級版"。
一 壓縮項目開工前審批時限。
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將政府投資類、社會投資核準類、社會投資備案類三類項目從立項到取得施工許可由45、38、35個工作日分別壓縮至39、33、31個工作日內。
加快推進"多規合一"制度體系建設,推動項目審批業務協同,簡化后續審批手續,在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將政府投資類項目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7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類項目由13個工作日壓減至11個工作日。
其中,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初步設計審批、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時限各壓減1個工作日。
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與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合并辦理,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12個工作日。
二 分類打造"主題式"審批流程。
聚焦服務全省主導產業發展,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項目快速落地,區分項目類型實行精細化、差別化審批服務,制定政府投資類非新增用地線性改造工程項目、社會投資一般工業廠房(倉庫)類項目、帶方案出讓土地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等4類項目審批流程圖,整合審批階段,優化審批流程,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間。將帶方案出讓土地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審批階段調整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等3個階段。推行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程建設項目簡易審批模式,土地出讓前由政府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對項目單位辦理前期手續進行指導,土地出讓后即時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同時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審查、簽訂施工合同、環評、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三 優化項目全過程報建流程。
優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劃撥供地合并辦理流程,建設單位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經當地政府審批同意后,一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全面實施數字化審圖,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由建設單位委托相應施工圖審查機構,通過施工圖管理系統依法進行審查,分專業出具審查意見。審批部門依據審查意見直接作出審批(審核)決定,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全面優化供水、排水、供電、燃氣、熱力、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流程,報裝申請可提前至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辦理,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務、主動服務。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不斷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水平,實現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備案、評估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全部線上辦理。
四 探索推進特定區域改革。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節能評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環境影響評價、考古調查勘探、規劃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繼續開展一批區域評估項目,拓展區域評估事項、區域覆蓋面,強化評估成果運用。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確定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環境、建設、能耗、排放等量化控制性指標作為出讓條件。
納入年度項目實施庫的社會投資備案類項目,項目業主獲得用地、作出承諾后,自主依法開展設計、施工,建設過程、竣工驗收和投產,接受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審批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項目單位書面承諾,可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功能單一、社會投資的簡易低風險普通倉庫、廠房項目,實行施工圖審查告知承諾制,施工圖審查合格書不再作為施工許可的前置要件,建設單位出具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即可。項目竣工驗收前需取得審查合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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