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辦所需要的申請材料如下: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數量要求 | 介質要求 |
表格及 樣表下載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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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證指企業首次提出申請生產許可、未按規定期限提出延續申請或證書有效期滿后重新提出生產許可申請的情形;其他是指企業間因收購、兼并、重組等原因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 |||||||
(一) |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單》:申請人應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應覆蓋申請取證的產品。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類;紙質、電子 | 樣表下載空表下載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展開】 |
(二) | 承諾書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網上下載《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承諾書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 |
(三) | 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 申請人自備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類;紙質、電子 | 不涉及 | 受理標準>提供材料依據>【展開】 |
申請材料總要求 | a)企業同時名稱變更或補領的,按所申請事項的要求提交材料,相同材料不需重復提交。 b)已獲證書的企業與其所屬單位,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辦理許可任何事項時,所屬單位應單獨取證,所屬單位按發證提交申請材料。 c)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持有多張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辦理許可事項時,應將該企業所有生產許可證書合并為一張證書,按所申請事項的要求提交材料,相同材料不需重復提交。 d)企業上傳的資料除原件外,要加蓋企業公章。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辦理環節 | 辦理步驟 | 辦理時限 | 辦理人員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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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受理 | ||||||
受理 | 1個工作日 | 進駐部門人員 |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要求。 | 受理、不予受理、補齊補正 | ||
審查與決定 | ||||||
專家評審 | 7個工作日 | 進駐部門人員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 合格、不合格 | ||
決定 | 3個工作日 | 首席代表 |
【展開】 |
準予許可、不予許可、終止辦理 | ||
頒證與送達 | ||||||
發證 | 1個工作日 | 進駐部門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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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網站下載: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