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的定義
建筑施工總承包:從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處接受投資及施工圖,負責整個工程所有分項;各個專業的全部施工任務,接受業主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工程總承包負責。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分項、分專業工程再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分包,但要管理、監督分包單位的工作質量,對分包單位的施工質量向業主或工程總承包負責。
建筑施工專業承包:是從業主或施工承包處分包部分單項工程、某專業工程進行施工。接受業主(施工總承包)及業主委托監理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提交各項工程資料。最后交鑰匙給業主或施工總承包,直接對業主或業主委托的施I總承包負責。
務包分包:從施工承包單位手中分包某個工序的勞務工作。只包工不包料。
二 勞務分包與專業分包區別
專業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人或施工總承包人依據專業分包合同的約定,將承包的工程中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專業分包人完成,由工程總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價款,并由總包人與分包人對分包工程項目負連帶責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勞務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工程專業分包人依據勞務分包合同約定,將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勞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勞務分包人完成,并由發包人支付勞務報酬的承包方式。
三 工程施工專業分包與務分包的區別
(1) 合同主體不同:前者由總承包人與轉業分包人簽訂,后者由總承包人或專業承包人與勞務分包人簽訂;
(2)合同標的不同:前者合同指向的分部分項的工程,計取分包工程款,后者合同指向的是施工勞務,計取的是勞務報酬;
(3)適用依據不同:前者適用的是法律的明確規定,后者適用的依據是雙方所簽的合同; .
(4)法律責任不同:前者合同雙方對分包工程以及因此造成的質量損害賠償負連帶責任,后者對合同雙方不負連帶責任。
四 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的區別
工程總承包(又稱工程項目總承包) :是指發包人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并發包給具備工程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承包,由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承包人可將工程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分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其他人承包,并由工程總承包人負責組織完成全部工程建設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按照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將工程項目的施I發包給具有施I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人承包,由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承包人可將所承包工程的非主體部分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將勞務分包給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的一種工程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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