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等條件,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部門,負責甲級施工資質審批和監督管理。
一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甲級資質的條件
1.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技術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4.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5.已具有與申報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相應的乙級資質兩年以上。
二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甲級資質需要的材料
序號 |
資料名稱 |
提交方式 |
1 |
資質審批申請表 |
使用報盤軟件形成報盤數據,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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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營業執照 |
3 |
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
4 |
資質審批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
5 |
資質申報業績有關材料,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報告等 |
6 |
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
7 |
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施工相適應的GPS、全站儀、水準儀、錨桿(索)鉆機等技術設備清單 |
8 |
原資質證書 |
三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甲級資質的流程
在線申請地址 :http://xzspsq.mnr.gov.cn。
1 接收報件和受理
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接收行政相對人報送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報件。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行政相對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2 部內審批
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依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報件進行審查,并報部審批。
3 辦理批復
準予批準的,資質新設與延續審批由自然資源部網站發布審批公告,其它審批由政務大廳負責通知,按照規定時間到部政務大廳辦理手續;不予批準的,由自然資源部地質勘查管理司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政務大廳通知行政相對人領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辦理流程圖附后。
4 辦理方式
24小時互聯網在線申請。
5 審批時限
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其中專家評審不計入時限。
6 收費依據及標準:無收費
7 審批結果
審批通過的,發放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甲級資質證書;審批不通過的,做出不予行政決定。
8 結果送達
作出行政決定后,新設延續申請審批事項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公告,由政務大廳現場送達結果;變更、遺失補證,由政務大廳電話通知并現場送達結果。
9 公開查詢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后(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節規定的期限內),可通過電話、網站查詢審批狀態和結果。
查詢電話:400099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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