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勞務派遣許可證好像差不多,導致在申請的時候,不知道自己該選擇哪一個,創匯空間遇到不少客戶,在申辦的時候,都會存在疑問,這里整理了一下兩者的區別,方便大家選擇。
一、定義不同
人力資源許可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是人力資源服務(人才中介)機構設立的必要前提條件。也是規范人力資源服務行業、提高人力資源服務行業門檻的有力保障。
勞務派遣許可證:勞務派遣是一種用工形式,簡單來說它是指勞動者通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派遣協議的一種用工方式,這種用工方式可以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用工風險,便于用工管理。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就是勞務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前提條件。
二、 申請條件不同:
申請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條件:
1、有固定場所、設施和一定數額的開辦資金。
2、有不少于5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工商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
4、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5、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勞務派遣許可證的條件: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2、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適用范圍不同
1、人力資源許可證:人力資源是針對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比如我們常見的獵聘、智聯、無憂等一些招聘平臺。
適用范圍:人才中介(獵頭)、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儲存、發布和咨詢服務、人才信息網絡服務、人才推薦、人才招聘、人才培訓、人才測評等。
2、勞務派遣許可證:勞務派遣是針對人才本身的租賃。(注意:人才的勞動關系并不在用工單位)
適用范圍:
?、?勞務派遣有三個主體:派遣機構、派遣員工、用工單位。
?、?派遣機構按照用人單位的條件和要求招聘員工,并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為其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并辦理其他勞動保障事務:但不直接使用員工。
?、?用工單位只管使用派遣機構派來的員工,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不建立勞動關系。
?、?派遣員工同時接受派遣機構和用人單位對其崗位的雙重管理,作為派遣機構的員工,他們必須按用人單位要求的數量和質量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