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筑資質改革再次迎來重大調整,企業承諾制大范圍執行,審批權限進一步下發,極大促進了建筑行業活力?;仡櫄v年的建筑資質改革政策,可以窺見我國建筑資質的演變過程。
歷年建筑資質改革政策:
2014年:
7月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堅持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的改革方向;
11月6日起,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等4個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和升級申請,專業承包資質由60個壓縮至36個。
2015年:
10月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化特級資質標準要求,放開承包合同金額限制。
2016年:
10月14日,住建部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除各類別最低等級外)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2017年:
1月21日,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
2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著重強調優化資質資格管理;
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
9月29日,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認定;
10月18日,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
11月7日,住建部印發《關于培育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審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
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正案草案》,正式取消工程建設招標代理資質,12月28日開始實施。
2018年:
10月,住建部下發《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企業資質申報不再提供人員社保、注冊證書,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數據自行核查比對。
11月,住建部發布《取消建筑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的通知》,11月5日起,取消建筑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
12月,住建部發布關于修改《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資質申報告別紙質文件,僅提供資金、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業績等電子材料。
2019年:
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首次明確要求,大力清理簡并種類過多、劃分過細的資質資格許可事項。大幅減壓企業資質資格認定事項,力爭2020年底前將工程建設、測繪等領域企業資質類別、等級減壓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場機制調節的一律取消,對保留的事項要精簡資質類別、歸并等級設置。
2021年新政:
1、除綜合資質外,全部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公路、鐵路、水運、民航、水利,通信等資質審批權限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2、將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改為施工綜合資質,可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業務;保留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將36類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14類;將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綜合資質只設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不分等級。改革后,施工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138個壓減為40個,壓減71%。
3、工程勘察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專業資質及勘察勞務資質整合為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勘探測試等3類專業資質。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勘察資質類別和等級由26個壓減為7個,壓減73%。
4、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21類行業資質整合為15類行業資質;將155類專業資質整合為13類專業資質;將8類專項資質改為6類通用專業資質,并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只設甲級,行業資質,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95個壓減為72個,壓減82%。
5、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可承擔各類工程監理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取消專業資質中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資質,保留其余10類專業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綜合資盾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監理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4個壓減為21個,壓減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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