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告知承諾制,是指企業根據建筑主管部門給到的一次性告知條件,提交企業符合條件的承諾書,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責任,相關主管部門將會快速作出審批。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建企可直接申領相關的建筑資質,在企業領取資質后,相關主管部門會對企業承諾的情況進行審查。
審查內容包括:
1、審查公司凈資產是否滿足條件,對于新辦企業來說,可以通過增加注冊資本來讓凈資產達標。
2、審查公司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注冊建造師等,在數量、專業、經驗、技能、職稱等方面是否達標。
3、審查工程業績是否滿足條件,技術負責人是否在職業范圍內承接相關工程項目、是否同時在兩家或以上公司任職、能否提供齊全的工程業績材料等。
總的來說,對建企的審查主要圍繞資質標準展開,所有建企取得資質后也不能麻痹大意,應該時刻關注公司內部人員情況,妥善保管工程項目資料,才能輕松應對資質核查,讓企業健康長遠發展。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我們的客服人員。
告知承諾制的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
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
——堅持高效便民。
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領域和事項為重點,優化辦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務措施,進一步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堅持協同推進。
加強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信用體系建設、"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工作的銜接,充分發揮疊加效應,形成協同推進的體制機制。
——堅持風險可控。
結合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各部門行政管理工作實際,穩妥有序推進改革。堅持分級分類,精準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因地制宜,因類施策,分步推進,動態調整。落實放管結合、并重的要求,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監督承諾履行情況,實現過程可控、風險可控,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
告知承諾制的工作目標。
在各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依申請的行政事項(以下簡稱行政事項)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時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在行政機關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時實行告知承諾制,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
Tag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