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工作思路,省市縣分級負責搭建本級數字城鄉建設管理業務監管服務系統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綜合評價等。
河北省級系統部署在省住建廳,在共用國家平臺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拓展建設應用體系建設、數據體系建設、基礎環境建設和管理體系建設等,并預留業務功能拓展接口,實現與國家、市縣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強化對全省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等功能。今年省級系統建設內容主要是5大基礎系統(業務指導系統、監督檢查系統、綜合評價系統、綜合評價系統、數據交換系統、應用維護系統)和列入2021年財政預算的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業務。省級供熱監管信息平臺、執法監管平臺基本成熟,不再重復建設,直接并入。供水信息監管平臺調整完善后,直接并入。
市級平臺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由各市負責建設。年底前,完成平臺建設并驗收。市級平臺在共享國家平臺、省級系統業務指導系統基礎上,建設指揮協調、行業應用、公眾服務、數據匯聚和數據交換等系統,形成"1平臺"即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和"4大行業應用監管體系",實現對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考核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目標,與國家平臺、省級平臺、縣級平臺聯網運行??v向對接國家平臺、省級平臺及縣級平臺,橫向與相關市級部門信息共享。
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搭建在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負責建設。在共享省、市級平臺相關業務系統基礎上,優化拓展縣級平臺系統功能和業務應用,建設滿足上級要求和本級工作需求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與省級系統、市級平臺聯網運行,實現縣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城鄉建設管理系統)業務派遣、指揮協調、跟蹤督辦、績效評價、公眾服務、輿情監測、應急管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