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要想拿下賺錢的項目工程必須有相關的資質才可以,現在建筑業企業為什么要有資質?
1、建筑公司在承接工程時,建設方及主管部門對于企業的檢査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在招投標的過程中檢査施工企業的資質,這是對企業是否具備施工能力的一個簡單要求,因為具有資質的企業在施工方面有相應的技術人員及施工設備,這樣可以保證工程保質保量完成。如果企業沒有獲得相應的資質認證,即使擁有再多的注冊資金和雄厚的實力,也不能進行施工,所以獲得資質證書是企業生存與運轉的前提。
2、隨著建筑業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跨入這一行業,但是,有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充斥著這個市場。這時候資質證書就相當于是增強客戶信任的催化劑,它能給客戶帶來安全感,資質證書是企業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從而使客戶更加放心和滿意。
3、建筑資質證書的有無關系到了施工企業能不能拿到工程款,《司法解釋》統一將欠缺資質的施工合同以違反強制性規定為由認定為無效合同,另一方面又注意到了“現實中在一定地區普遍存在的超越資質簽訂合同的現象”,對其效力的處理做出了變通,允許當事人在事后取得資質或者工程質量合格的情形下依據合同主張權利。從而可見建筑資質證書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取得資質證書,那么我們就會有干了工程卻拿不到錢的風險。
4、建筑企業在沒有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之前,就等于沒有取得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其所簽訂合同之合法性也無從談起,如果施工時企業沒有相應資質,即使之后取得了資質或建筑工程己竣工并經驗收合格,此時仍不能認定合同有效。欠缺資質的施工合同無效原因在于違反了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規定,原則上應認定為無效,但是根據《建筑資質管理規定》承認例外情形的存在,認識上的分歧在審判實務中也有體現,同樣是施工企業欠缺資質的施工合同,法院的判決結果有時候卻會截然相反。
總之,作為建筑業企業要順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點和優勢及時提高和規范企業內部的資質等級的標準和管理水平,使企業市場準入得到保障,更適應建筑業市場的發展,資質證書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