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北京日報
從9月24日起至10月23日,《北京市定價目錄》(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據悉,征求意見稿中的定價項目保持在36項。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列入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目前,北京市執行的是2018年版定價目錄。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保留了供水等13種(類),定價項目保持在36項,重點圍繞"定價主體""定價范圍""規范化管理"三方面進行了調整。
定價主體方面,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安排,將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定價部門調整為"市醫療保障部門",將生活垃圾處理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城市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將醫療廢物處置收費定價部門調整為"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生態環境部門、市衛生健康部門"。
定價范圍方面,雖然保持項目總量不變,但在項目類別上有增有減,主要進行了"一增一減"的調整。
其中,"一增"即備受關注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不久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并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為此,最新版的《北京市定價目錄》擬增加"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同時備注"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一減"即依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并適時調整"的要求,取消"經濟適用住房物業服務費"。按條例規定,經濟適用房物業服務費適用市場調節價,此次修訂不再保留。
規范化管理方面,修訂稿對接《中央定價目錄》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部分項目表述。比如將"天然氣"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和燃氣","占道停車場停車計時收費標準"修改為"道路停車占道費"等。
"定價目錄修訂是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要求,進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的重要舉措。"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北京市發改委對現行目錄進行了系統梳理和修訂,修訂原則主要是鞏固改革成果,堅持依法依規,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化,更好實現依法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