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并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
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具體如下:
教育部等五部門部署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為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廣告發布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和高校合法權益,凈化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環境,近日,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內容、程序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并部署開展違法違規廣告專項整治行動,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通知》明確,未經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不得發布或以教育咨詢、學歷提升服務等名義變相發布涉及具體高校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和自學考試助學活動廣告。
《通知》強調,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出現"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對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得模糊自學考試助學活動與主考學校學歷教育的關系區別;不得混淆技師學院、專修學院、研修學院等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與開展學歷教育高校的性質區別。
《通知》要求,高校應嚴格履行辦學主體責任,完善廣告宣傳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各地有關主管部門應督促各大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新媒體平臺、自媒體平臺、APP(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加強對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主體、內容的審核,對涉及虛假夸大違規信息進行有效過濾,不得發布無高校法人書面授權或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審查備案的相應廣告及其他違法違規信息。
《通知》部署各地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要求各地建立部門之間溝通協調、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監督懲戒等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工作機制,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對典型案例查處情況進行曝光,對損害人民群眾和高校合法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輿論震懾。
下一步,教育部等五部門將推動治理常態化,有效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廣告發布秩序,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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