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啟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介紹稅務部門持續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推行"首違不罰"清單等情況。
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榮發介紹,2021年"春風行動"有針對性地推出10大類30項100條具體措施,充分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關切。
其中,從推行稅務部門柔性執法落腳,推出"首違不罰"、推進柔性執法、加強維護權益3項6條措施。如推出制發全國統一的"首違不罰"清單等。
稅務總局總審計師饒立新表示,稅務總局已經研究確定在全國稅務系統進一步推廣"首違不罰"制度,擬于3月底前發布包括稅務登記、資料報送、納稅申報、發票開具等在內的第一批全國統一的"首違不罰"涉稅事項清單,納稅人首次發生清單中所列事項且情節輕微,并在稅務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據介紹,推行全國統一的"首違不罰"清單制度,有利于規范稅務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行為的公平性、公正度,增進征納雙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顯稅務機關懲教結合、包容審慎的現代柔性監管理念,有效降低了遵從成本,促進了稅收遵從。
資料圖:稅務局工作人員為輔導納稅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左林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