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有關安排,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于10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形式為紙筆考試。考試報名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律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1年6月30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
三、考試時間
10月16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10月17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四、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事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
具體報考條件可從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條件"欄目查詢。
五、報名事宜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事宜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
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平臺按所在地區報名。報名具體日期、考試收費標準、準考證獲取方式等相關事項及報名程序、具體要求,請見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發布的有關通告。
六、考試規則
(一)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1.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
2.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所有科目考試考場封閉2小時。
4.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
(二)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對應試人員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
2.查驗應試人員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3.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
4.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
5.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應試人員應當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積極配合考試防疫工作,服從有關防疫規定。
七、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預計于2022年1月下旬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