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北京全面開放失業保險費返還主動申請通道,對于六類情況,可主動申請享受2020年度失業保險費返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今年7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通知》,對本市2020年度不裁員、少裁員的用人單位給予失業保險費返還。同時,本市進一步優化了經辦流程,依托社保系統數據自動比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無需申請,即可直接享受政策,實現"政策找企,不申也享"。經多次數據比對和公示,已篩選出符合"免申即享"條件的用人單位42.35萬家。
目前,開戶行是與北京市社保中心合作銀行的40.12萬家用人單位已陸續收到失業保險費返還7.78億元,其余2.18萬家用人單位,因開戶行不屬于社保中心合作銀行,返還資金將于8月底前陸續撥付到位。此外,還有500余家用人單位由于信息異常,無法進行撥付,本市人力社保部門經辦人員將主動與這些用人單位聯系溝通,在進行信息確認并完善后,這些用人單位將被并入下一輪數據比對名單,符合條件的即可享受失業保險費返還。
據介紹,自8月1日起,本市全面開放失業保險費返還主動申請通道,對于六類情況,包括單位性質不屬于"免申即享"范圍的、因關聯單位職工崗位調整導致裁員率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性質變更后系統未主動識別的、原未履行滯留湖北或精準支持臨時性崗位補貼有關承諾現已履行的、認為本單位符合條件但未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單的、因單位開戶行信息錯誤導致"免申即享"撥付失敗的,
用人單位均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beijing.gov.cn/),通過"法人辦事"-"用人單位失業保險費返還"欄目,主動申請享受2020年度失業保險費返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系統對用人單位進行數據比對和公示后,將按流程及時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失業保險費。
Tag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