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總工會、河北省科技廳聯合印發《河北省省級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創建管理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規定,對每批次命名的省級創新工作室綜合評定成績前十的帶頭人,省總工會將即時授予省五一勞動獎章;對"創新創效不明顯,一年內未產生專利、論文等創新成果或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等情形,限期整改并經考核仍不達標的,將由省總工會予以摘牌。
《辦法》規定,省級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以下簡稱省級創新工作室)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優秀人才領銜、人員結構合理、運行機制規范、場地設施完善、計劃目標明確、工作制度健全、經費保障有力、創新成果顯著、師帶徒機制完善等。"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緊密技術創新合作機制的市級創新工作室,可申報省級聯合創新工作室(含已命名的省級及以上創新工作室)。企事業單位原有建制的研發機構、主要成員均由同一建制班組(科室)人員組成的創新工作室不在命名范圍。"省總工會勞動和經濟工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明確,省級創新工作室的命名由省總工會、省科技廳聯合組織實施。采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方式,按照企業申報、市級推薦、專家評定、會議研究、社會公示、通報命名的程序進行。省級創新工作室每年命名一批。
對于日常管理與考核,《辦法》規定,省級創新工作室由所在單位工會負責日常管理。省總工會、省科技廳對創新工作室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每批次命名的省級創新工作室綜合評定成績前十名的帶頭人,符合條件的,由省總工會即時授予省五一勞動獎章;前三十名創新工作室,由省總工會即時授予省工人先鋒號。獲得過省五一勞動獎章及以上榮譽的帶頭人,原則上不重復授予。對發揮作用突出、創新創效明顯的創新工作室,優先推薦參評省工人先鋒號;骨干成員優先推薦參評省五一勞動獎章。
《辦法》強調,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級創新工作室,由各市總工會提出限期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并經考核仍不達標的,報省總工會予以摘牌:制度不健全,成員不穩定,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創新創效不明顯,一年內未產生專利、論文等創新成果或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培養人才工作不突出,培訓暨師帶徒機制不健全的。"省級創新工作室公開發布的創新成果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以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行為或嚴重違反本管理辦法且造成不良影響的,管理部門予以摘牌,并予以通報。"上述負責人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