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北京日報
近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關于支持首都功能核心區利用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公益性設施的實施辦法》,文件提出,首都功能核心區范圍內,利用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公益性設施的項目,符合條件可獲得總投資50%的補助。
所謂"簡易樓",就是指上世紀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建設的低標準住宅樓,多為磚混結構,房屋未進行抗震設防,其設計使用壽命一般為20年,沒有專用廚房和衛生間。這份文件所稱的"簡易樓騰退項目",則是指對經市、區房屋管理部門認定的簡易樓開展騰退搬遷,騰退后空間用于建設綠地或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公益性設施的項目。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讀稱,研究制定了實施辦法是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加快推進簡易樓騰退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環境,提升城市發展質量。"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出,推進簡易樓騰退改造。制定本實施辦法,將有力推進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公益性設施項目,促進首都功能核心區減量發展、綠色發展和宜居水平的提升。"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適用范圍和基本要求上來看,首都功能核心區范圍內利用簡易樓騰退建設綠地或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公益性設施的項目,應當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所在區政府確定為重點實施項目。
哪些項目可以獲得優先支持?文件要求,各區應當優先組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環境問題突出、居民意愿強烈的簡易樓騰退項目申報支持資金,更好發揮補助資金效應;各區也應當加強項目統籌和區域統籌,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更新、城市公共空間改造提升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積極選取連片實施、改造需求較大的區域促進聯動實施簡易樓騰退等不同類型項目,提升項目的功能性、區域性、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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