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圍繞穩定和擴大就業、培育市場主體、擴大有效投資、促進消費、穩外貿穩外資、保障基本民生等重點領域,以務實管用的政策和改革舉措,增強企業和群眾獲得感,進一步推動優化就業環境。
具體措施如下:
1 推動降低就業門檻。
進一步梳理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取消鄉村獸醫、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等職業資格,推進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持續動態優化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進一步規范小微電商準入,科學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便民勞務活動"、"零星小額交易活動"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支持提升職業技能。
建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科學合理確定培訓補貼標準。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范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簡化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材料。加強對家政、養老等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就業能力。創新開展"行校合作",鼓勵行業協會、跨企業培訓中心等組織中小微企業開展學徒制培訓,鼓勵各地區探索開展項目制培訓等多種形式培訓。采取優化審批服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便利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設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發展。
著力推動消除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隱性壁壘,不斷拓寬就業領域和渠道。加強對平臺企業的監管和引導,促進公平有序競爭,推動平臺企業依法依規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改進管理服務,支持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落實和完善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發揮雙創示范基地帶動作用,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完善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退役軍人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銀保監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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