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北京日報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18元。
其中,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34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61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088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15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2143元。
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2034元發放。
今后,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將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同步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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