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醫改秘函〔2021〕40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醫改牽頭協調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以下簡稱《意見》)有關要求,點面結合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決定在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以下簡稱"試點省份")以省為單位率先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試點省份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以因地制宜學習借鑒三明醫改經驗為抓手,強化組織領導,堅持由黨政一把手親自抓醫改、一抓到底,由一位政府負責同志統一分管醫療、醫保、醫藥工作,統籌協調"三醫"聯動改革。要深刻認識試點省份以省為單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對全國的示范帶動作用,把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保障。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凝聚共識,協同配合,形成推進改革合力。
二、制定實施方案,全面落實有關工作任務
試點省份要率先按照《意見》要求,圍繞構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體系、引領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趨勢、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效能、激活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動力、建設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新文化,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統籌謀劃,分類施策,制定以省為單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應當包括:以省為單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省域內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具體目標(包括但不限于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國家衛生健康委屬委管醫院、省級高水平醫院、其他城市二三級公立醫院以及縣級公立醫院等),根據具體目標分門別類確定重點任務清單和配套措施清單。要細化實化具體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以及每項工作措施的牽頭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加快形成符合實際的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和模式。
各試點省份要于2021年9月中旬前制定完成實施方案,充分征求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意見后,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報批印發實施。
三、組織實施
各試點省份要加強對有關地市、相關部門以及公立醫院管理人員和廣大醫務人員的培訓,把握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切實提高推進改革的執行能力。要完善督導評價機制,建立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任務臺賬,定期調度、動態監測,有關進展情況按季度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機制,根據目標任務分級分類制定考核標準和指標體系,強化考核結果的應用,納入地方黨委政府考核范圍,對政策執行不力的要進行約談和重點督促指導。
非試點省份也要全面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推動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將密切跟蹤各地以省為單位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進展,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總結提煉、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各地推進改革中的重要事項及時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
聯系人:馮佳園、周小園
聯系電話:010—62030789、62030812
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