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中華建設網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將加大"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力度,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探索推動"承諾即入制"落地,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實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目標:加大"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力度,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探索推動"承諾即入制"落地,對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原則上取消許可和審批,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
《實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一是直接取消審批。
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有效規范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
二是審批改為備案。
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施行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
三是實行告知承諾。
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范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實行告知承諾后,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
四是優化審批服務。
針對企業關心的問題,采取下放審批權限、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延長或取消許可有效期限等方式,減輕企業辦事負擔。對數量限制的事項,要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布局規劃、企業存量、申請企業排序等情況,方便企業自主決策。要優化審批模式,變"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深化"一件事一次辦""一業一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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