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在國際上這類服務被歸為工程咨詢(工程服務)。
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具有以下特點:①服務性;②科學性;③獨立性;④公正性。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的主要工作內容:
1 設計階段
(1) 協助編寫工程勘察設計任務書
(2) 協助組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競賽或設計招標,協助業主選擇勘測設計單位
(3) 協助擬訂和商談設計委托合同
(4) 配合設計單位開展技術經濟分析,參與設計方案的評選
(5) 參與設計協調工作
(6) 參與主要材料和設備的選型
(7) 審核或參與審核工程估算、概算和施工圖預算
(8) 審核或參與審核主要材料和設備清單
(9) 參與檢查設計文件是否滿足施工的要求
(10) 設計進度控制
(11) 參與組織設計文件的報批等
2 施工招標階段
(1) 擬訂或參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方案
(2) 準備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條件
(3) 協助業主辦理招標申請
(4) 參與或協助編寫施工招標文件
(5) 參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組織工作
(6) 參與施工合同的商簽
3 材料和設備采購階段
(1) 制訂(或參與制訂)材料和設備供應計劃和相應的資金需求計劃
(2) 協助業主確定材料和設備等物資的供應單位
(3) 起草并參與材料和設備的訂貨合同
(4) 監督合同的實施
4 施工準備階段
(1)審查施工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
(2)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及安全技術措施,完善質量管理程序與制度
(3)參與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的設計交底
(4)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5)在單位工程開工前檢查施工單位的復測資料
(6)對重點工程部位的中線和水平控制進行復查
(7)審批一般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開工報告
5 工程施工階段
(1)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2)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
(3)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6 工程驗收階段
(1)督促和檢查施工單位及時整理竣工文件和驗收資料,并提出意見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3 )組織工程預驗收,參加業主組織的竣工驗收,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7 施工合同管理
( 1 )擬訂合同結構和合同管理制度
(2)協助業主擬訂工程的各類合同條款,并參與各類合同的商談
(3)合同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跟蹤管理
(4)協助業主處理與工程有關的索賠事宜及合同爭議事宜
Tag標簽: